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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12-06 11:27:51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莲政办字〔2017〕64号

        2017年12月6日

         

            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省委九届五次全会精神,巩固深化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百日攻坚行动成果,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省“两办”《关于印发<全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冀办传〔2017〕53号)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 大整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区政府决定,从即日起至2018年3月底,在全区组织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以下简称攻坚行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实现“零事故、零死亡”为最高追求目标,强化“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意识,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的总要求,在全区所有行业领域、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岗位开展全覆盖式的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进一步夯实企业安全基础,提升安全管理水平,规范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推动建立隐患排查整治和隐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内容

            (一)共性内容(重点整治10方面行为)

            1.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超许可范围从事生产经营建设的;关闭取缔后又擅自进行生产经营建设的,应关未关或关闭不到位的;

            2.停产整顿、整合技改未经验收擅自组织生产及违反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职业卫生“三同时”规定的;

            3.瞒报、谎报事故的,以及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的;

            4.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的;

            5.未按规定频次、范围、内容进行隐患排查的,对隐患整改复查不到位的;

            6.应持证而未持证上岗的;一线从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违反法律法规规定非法用工的;

            7.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作业规程不完善,生产经营建设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的;

            8.安全生产工艺系统、技术装备、监控设施、作业环境、劳动防护用品配备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安全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9.应急救援队伍、装备不健全,应急预案制定修订演练不及时,以及自救装备器材配备不足、使用培训不够的;

            10.锅炉房、配电室、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装置与库室和进行爆破、焊接、吊装、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性较大作业时,未落实专门安全防控措施、安排安全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现场盯防的。

            (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内容

            在全面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的基础上,突出以下重点行业: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突出检查“两重点一重大”和风险等级为C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油气储存、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和场所设施,突出危险化学品企业罐区、受限空间和动火作业和烟花爆竹经营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隐患排查。

            工业行业:冶金、机械、有色、建材、轻工、纺织、烟草、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制造等工业企业,重点检查融熔金属、密闭空间、煤气管道、涉爆粉尘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点),排查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事故隐患和职业健康隐患。

            建设施工:重点对建筑施工工程、玻璃幕墙、危旧房屋等进行安全检查,严查深基坑支护、高大模架、盾构施工、大跨度建筑以及施工机械的安全备案、安装拆卸、检测验收、职业健康、安全操作等关键施工环节,严查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及“以包代管”行为等。

            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所有车站、地铁、大型城市综合体、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旅游景点、医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严查巡逻检查、守卫防护、事故隐患和问题排查等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旅游景点、宗教活动场所、文体活动场所等是否建立人流量监测预警机制,学校的校舍、实验室、机房、食堂、校车等是否达到安全要求,大型群众性活动是否经过审批、是否制定安保方案和预案,商贸流通和商贸服务企业、占路经营的市场在防火、防人员踩踏、燃气液化气使用和交通安全方面是否存在隐患等。

            城乡公共设施:重点检查城市供水、供电、供热、供气、渣土堆场等公共基础设施,严查供水、供电、供热、供气建设是否合法合规;供水使用液氯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供热锅炉、压力管道等是否达到安全使用条件,使用燃气场所和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标准;渣土堆场防坍塌、防滑坡措施是否到位;供气管线防占压、防施工破坏等措施是否到位。特别要注重农村“气代煤、电代煤”安全监管工作。

            消防重点单位、特种设备:突出对消防安全网格化防控体系、高层建筑、电气火灾防控等进行排查检查;对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特种设备安全进行排查检查和整治,严查特种作业人员不持证上岗、持过期证件、持假证作业等行为。

            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本单位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点位,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攻坚行动负总责。

            (二)各级安监机构负责本级攻坚行动的总体组织协调、调度督导、编发信息,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

            (三)各党政机关、社会团体对本单位、直属部门的办公场所、职工食堂用电、用气等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负责。

            (四)区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承担的安全监管职责,分别牵头组织相关行业领域的排查整治工作。

            1.安监局:牵头组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有色建材、职业健康、粉尘涉爆等行业领域检查执法与整治行动。

            2.住建局:牵头负责建筑施工领域和区域内燃气安全整治;规划、国土、执法等部门按有关规定,对职责范围内的建设项目施工活动依法履行相应责任。

            3.公安分局:牵头负责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燃放、进出口烟花爆竹的,违规跨省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的,非法生产、经营、运输、使用爆炸物品的行为进行查处。

            4.消防大队:牵头负责消防安全领域排查整治行动,督促各社会单位的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消防安全监管责任。

            5.执法局:牵头负责城乡公共设施的安全整治;负责本辖区内燃气使用单位(涉及燃气的居民小区)的整治。

            6.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供热锅炉、压力管道及其他特种设备领域的整治,督促各社会单位的主管部门履行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管责任。 

            7.文教局、卫计局、农业局、民政局、商务局、工信局、市场中心:分别牵头负责本行业系统内的排查整治工作。

            上述牵头部门要分别制定出具体实施方案,并于12月10日前报区安委办。其他部门也应按照各自承担的职责,制定本行业系统工作方案,做好职责范围内排查整治工作。

            (五)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协调配合

            1.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经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要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

            2.宣传等部门要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

            3.公安部门要加强打击力度,要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工作联系,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介入,并依法移送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对暴力抗法行为要严厉打击。

            四、方法步骤

            此次集中行动从即日开始,到2018年3月底结束,根据网格化管理职责分工,按照“属地组织、企业自查、行业监察、综合督导”的方式组织推进,大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1215

            1.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根据攻坚行动总体部署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分解落实责任;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制定执法检查计划,确定执法检查重点企业名单,周密安排部署。

            2.根据网格化监管责任分工,明确各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包联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以“安全提示卡”形式,迅速将有关要求传达到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搞好宣传发动。

            3.督促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做好本单位全体从业人员的动员教育和有针对性的警示培训工作。

            4.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制定《企业基本情况清单》、《隐患排查整治清单》(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单独建账,企业发现重大隐患需上报)、《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追责问责清单》“五个清单”,表样见附件。

            5.积极利用新闻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7年12月16日至2018年2月底

            1.各企事业单位对本单位生产经营各环节进行全面的隐患自查自改活动,对政府部门挂牌督办的重大隐患,按照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并持续做好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治理。要做到“八查八看”:查工作部署,看是否制定了实施方案并进行了贯彻落实;查责任落实,看是否层层落实了责任和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查履职尽责,看各级管理人员和各岗位是否认真落实了隐患排查整治责任;查隐患整改,看已发现的隐患是否进行了整改,或按“五落实”要求制定了整改计划;查建章立制,看是否建立健全了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三项制度”;查制度执行,看是否严格执行了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查隐患上报,看是否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如实上报了隐患;查具体隐患,看是否按照标准规范对本单位开展了全覆盖、全方位、全岗位的隐患排查整治。

            2.各乡(街道)、园区组织对本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拉网式排查,要强化“打非治违”,结合一区三边及拆违专项行动。攻坚行动期间,对高危行业、人员聚集场所、重大危险源单位每月至少检查一次,对一般行业企业至少检查两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和农村、社区至少排查一次。

            3.各行业领域主管部门对企业隐患排查情况进行检查,组织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检查企业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按“八查八看”要求进行了排查,落实了“五落实”整改要求,并对检查情况全部如实记录,建立台账;对所有重大隐患全部明确整改包联责任人,逐条交办,挂牌督办。

            4.区委、区政府对攻坚行动开展情况组织综合督查,对工作不力的实施责任追究。

            (三)巩固深化阶段(2018年3月1日至3月31日)

            1.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完成整改的及时销号,对检查验收情况形成台账备查。

            2.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回头看”,对攻坚行动效果进行核查。

            3.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严重的地区和单位进行重点督查,对己停产整顿或关闭取缔企业逐一复查,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4.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对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措施,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此次攻坚行动是贯彻落实省、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有效预防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是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攻坚行动的重要意义,采取坚决有力的措施,扎实细致推动工作落实。区政府成立以贾瑞生区长为组长的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各乡(街道)、园区也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切实加强攻坚行动的组织领导。攻坚行动期间,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至少带队暗查暗访或督导检查1次,其他负责人不少于2次。

            (二)细化责任,严密组织。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各阶段重点工作台账,逐项明确各阶段重点工作的具体目标、要求、任务、责任和完成时限,把各项工作分线、分片、分点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人员。要落实领导包联责任制,区领导包乡办、乡办领导包村。所有重点高危企业由党委、政府负责人联合包保;其他企业都要明确包联责任人,实现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包联全覆盖。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短信、微信等媒介,加强对攻坚行动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最大限度动员广大群众参与到活动中来。同时,要设立举报电话,鼓励广大群众对重大安全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四)强化问责,严格考核。按照“隐患就是事故、发现就要处理”原则,对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中发现的隐患,按照严重程度、整改情况,依据相关规定追究相关企业及责任人的责任。区安委会要将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纳入对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内容,加大安全生产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对工作重视不够、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重点任务未完成的相关责任人要及时进行约谈,导致事故发生的,要同时将相关情况通报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

            (五)及时报告,定期反馈各乡(街道)、园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数据统计和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并按以下要求及时将数据和信息报至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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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2月10日前,报信息报送负责人员名单和联系方式。

            2.12月10日前,报工作方案、工作台账和动员部署情况(内容包括成立领导小组、召开动员会和领导包联情况等)。

            3.每周五,统计报送《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情况汇总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重大隐患排查整治清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案件查办清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违法企业处罚清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追责问责清单》(具体内容及要求见附件,全部为累计情况)及工作小结。         

            4.每月至少报送3条工作信息,1条典型案例(尽量有完整文字材料和图片、视频等资料)。

            5.2018年3月31日前,报攻坚行动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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