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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1-09 12:04:10       信息发布人:政府办  

        莲政办字〔2018〕3号

        2018年1月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保定市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7〕38号)精神,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充分发挥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表率作用,进一步提升区政府公信力,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政务诚信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关键和先导,政府的诚信水平对其他社会主体守法诚信发挥着重要的表率和导向作用。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有利于促进社会各领域的诚信建设;有利于建立健全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利于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树立政府公开、公正、诚信、清廉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培育良好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将依法行政、阳光行政和加强社会监督作为推进政务诚信的重要手段,将建立政务领域失信记录和加强失信惩戒作为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主要任务,将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作为治理重点,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全区公务员诚信行政意识和政府诚信行政水平。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行政。各乡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公务员要始终坚持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要求。

            2.坚持政务公开。推进阳光行政,加快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全过程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3.坚持勤政高效。进一步优化行政流程,继续清理、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推行网上服务、并联服务和服务质量公开承诺等措施,不断提高行政效率和水平。

            4.坚持守信践诺。将公平正义作为政务诚信的基本准则,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领域贯彻公平正义原则,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市场交易领域诚实守信,严格履行各项约定义务,为全社会作出表率。

             5.坚持失信惩戒。加大失信行为的惩处和曝光力度,追究责任,惩戒到人。

            三、重点任务

            (一)建立政务诚信监督体系

            1.建立政务诚信专项督导机制。定期对各乡人民政府及区直机关部门进行政务诚信监督检查,实施政务诚信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及有关部门)

            2.建立横向政务诚信监督机制。依法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监督,接受同级政协的民主监督。(责任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及有关部门)

            3.建立社会监督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引入第三方评估,对政务失信行为进行投诉举报。(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法制办及有关部门)

            (二)构建政务信用管理体系

            1.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将政务诚信纳入公务员教育培训,加强培训情况登记和培训结果评估,建立诚信教育培训长效机制。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加强公务员信用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公务员队伍诚信素质和诚信意识。(负责单位:区人社局、区法制办及有关部门)

            2.建立健全政务失信记录。区政府及其所属部门要建设政务信用数据库,并及时、准确、客观的记录本部门公务员在履职过程中,因违法违规、失信违约被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的失信信息,将其纳入政务失信记录。(负责单位:区法院、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民政局、区卫计局及有关部门)

            3.归集政务失信记录并依法依规公示。及时将本部门政务失信记录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依法依规在“信用保定”网站上进行公示。(负责单位: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卫计局及有关部门)

            4.强化政务信用信息的使用。鼓励在评优评先中查询当事人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档案,将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年度政务诚信状况考评,在改革试点、项目投资、社会管理等政策领域和绩效考核中应用政务诚信评价结果。(负责单位:区人社局、区检察院、区法院、区环保局及有关部门)

            5.加大对政务失信行为的惩戒力度。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要根据失信行为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的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予以公开通报批评,对造成政务失信行为的主要负责人要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公务员,按照相关规定采取限制评优评先等处理措施。(负责单位:区人社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区监察局及有关部门)

            6.健全信用权益保护和信用修复机制。完善政务信用信息保护机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采集各级人民政府和公务员政务失信记录。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探索扩展公务员失信记录信用修复渠道和方式。公务员在政务失信行为发生后主动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或者有效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可从轻或免于实施失信惩戒措施。(负责单位:区人社局、区监察局及有关部门)

            (三)加强重点领域政务诚信建设

            1.加强政府采购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完善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立政府采购方面的政务诚信责任制,构建科学合理的政府采购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政府作为采购人在项目履约验收环节信用情况的监管,畅通政府采购领域毁约、违约等政务失信行为的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采购人及有关责任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失信行为,并纳入政府部门及相关责任人失信记录。完善政府采购管理与交易系统,依法依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采购活动透明度。(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2.加强招标投标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等参与方全面推广和应用第三方信用报告制度。健全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公开和共享制度,提高政务信息透明度,及时向社会公开招标代理机构资质信息、信用信息及动态监管信息。完善招标投标诚信档案,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招投标网站、信用保定网站依法依规向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3.加强招商引资领域政务诚信建设。要严格依法依规出台招商引资优惠政策,抓好政策落地落实。规范政府招商引资行为,认真履行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和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不得随意改变,不得以政府换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理由毁约。建立政府招商引资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将相关承诺在政府门户网站及“信用保定”网站公示。畅通政府部门招商引资失信行为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日常监管,将失信行为纳入政府部门和相关责任人信用记录。因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其他法定事由需要改变政府承诺和合同约定的,要严格依照法定权服和程序进行,并对企业和投资人因此而受到的财产损失依法予以补偿。(责任单位:区商务局等有关部门)

            4.加强政府债务领域政务诚信建设。建立健全政府债务信息公开制度,各地应当重点公开本级政府债务限额和余额,以及本级政府债务的规模、种类、利率、期限、还本付息、用途等内容,促进政府举债依法依规、规模适度、风险可控和程序透明。强化政府债务预算约束,键全政府债务监管体系,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

            5.加强街道和乡政务诚信建设。建立街道和乡政府公开承诺制度,加大街道和乡在政务、财务和服务等方面的公开力度,推动助残、扶贫、医保、住房、出行、养老、物业、停车、就业、就学、家政、计生、防火防盗、拥军优属、便民服务等各项公共服务和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完善基层便民服务中心(站)功能,实现基层便民服务网点的全覆盖,乡(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要充分利用共享的网上服务资源,贴近需求做好政策咨询和办事服务,重点围绕劳动就业、社会保险、社会救助、扶贫脱贫、惠农涉农补贴、社会优抚、户籍管理等领域,积极开展上门办理,为群众提供便捷的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乡(街道)开展诚信街道、诚信乡和诚信农村基层组织创建活动。(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社局、区卫计局、区住建局、区公安分局等有关部门)

            四、健全保障措施

            (一)加强监督检查和跟踪落实。各乡(街道)各部门要狠抓落实,结合实际切实有效开展相关工作,以政务诚信引领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区发展改革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本方案落实工作的统筹协调、跟踪了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协同推进。区政府将适时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有序推进。

            (二)鼓励各单位各部门先行先试。各乡(街道)各部门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情况,按照本方案要求,积极开展先行先试工作,探索政务诚信建设新经验、新路径,在全区范围内推广实施。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乡(街道)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诚信建设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或实施办法。协调解决政务诚信建设中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并推进政务诚信建设的各项措施,及时归集掌握各项政务信用信息。

            (四)强宣传,营造气氛。充分运用报纸、电视、互联网等新闻媒体,积极开展多种主题的政务诚信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政务领域守信典型的宣传和对失信典型的曝光力度。深入开展公务员诚信、守法和道德教育,编制公务员诚信手册,加强公务员法律和信用知识学习,建立一支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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