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财政局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方案 |
发布时间: 2018-05-18 15:27:36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字〔2018〕28号)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局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公开的范围。本方案所称公共资源配置,是指社会关注度高,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有直接、广泛和重要影响的公共资源分配事项,主要包括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公共资源配置过程中产生的政府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内容外,均应依法予以公开。各股室根据各自工作性质,明确本股室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范围,细化公开事项、内容、时限、方式、责任主体、监督渠道等,并纳入主动公开目录清单。 1、政府采购领域。主要公开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信息,财政部门作出的投诉和监督检查等处理决定。 2、国有产权交易领域。除涉及商业秘密外,主要公开产权交易决策及批准信息、交易项目信息、转让底价、交易价格、相关中介机构审计结果等信息。 (三)探索建立公共资源配置“黑名单”制度。逐步把骗取公共资源等不良行为的信息纳入“黑名单”,相关信息由负责管理的股室分别公开。 (四)拓宽公开渠道。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各类信息,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推动实现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政府采购、国有产权交易等各类依法应当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公告、资格审查结果、交易过程信息、成交信息、履约信息以及有关变更信息等并实时交互至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汇总发布。 (五)强化公开时效。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定为主动公开的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自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行政处罚事项应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上网公开。对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要严格按照法定时限和理由予以答复。 三、保障措施 (三)做好考核评估。要按照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相关规定,把公共资源配置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政务公开工作绩效考核范围,加大考核力度。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未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公开职责的,要通报批评,对工作成效突出的,给予表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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