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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分表
        发布时间: 2022-09-26 19:00:03  信息发布人: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权责清单事项分表

        (共1类、42项)

        单位: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序号

        权力类型

        权力事项名称

        行政主体

        实施依据

        责任事项

        追责情形

        备注

        1

        行政处罚

        对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2012年12月28日主席令第73号)第八十四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

        行政处罚

        对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35号)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

        行政处罚

        对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逾期仍不缴纳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主席令第35号)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

        行政处罚

        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依照前款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将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从责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1万元罚款的标准处罚,并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用人单位是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的,由有关单位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5

        行政处罚

        未按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2002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八条   用人单位未按照本规定第四条的规定保存录用登记材料,或者伪造录用登记材料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处1万元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6

        行政处罚

        对违反《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12年4月18日国务院令第619号)第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七条、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职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7

        行政处罚

        对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8

        行政处罚

        对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9

        行政处罚

        对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0

        行政处罚

        对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四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1

        行政处罚

        对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五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2

        行政处罚

        对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六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3

        行政处罚

        对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七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4

        行政处罚

        对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三条第八项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5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6

        行政处罚

        对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七条第二款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7

        行政处罚

        对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技能鉴定考核规定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二十八条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或者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8

        行政处罚

        对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不按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要求报送书面材料,隐瞒事实真相,出具伪证或者隐匿、毁灭证据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19

        行政处罚

        对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2004年10月26日国务院令第423号)第三十条第一款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有第(一)项、第(二)项或者第(三)项规定的行为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三)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拒不履行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理决定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0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条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骗取工伤保险待遇,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骗取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1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一条第一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提供虚假鉴定意见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2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一条第二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提供虚假诊断证明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3

        行政处罚

        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收受当事人财物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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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一条第三项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或者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三)收受当事人财物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拒不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5

        行政处罚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三条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特别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6

        行政处罚

        对违反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而迟延缴纳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1999年1月22日国务院令第259号)第二十四条缴费单位违反有关财务、会计、统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伪造、变造、故意毁灭有关帐册、材料,或者不设帐册,致使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无法确定的,除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外,依照本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征缴;迟延缴纳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依照第十三条的规定决定加收滞纳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7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逾期不改正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建立职工名册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8

        行政处罚

        对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情节严重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年9月18日国务院令第535号)第三十五条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和本条例有关劳务派遣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以每位被派遣劳动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29

        行政处罚

        对招用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以及扣留劳动者证件或者档案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二条第二项用人单位或者就业服务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二)招用劳动者收取抵押金、保证金以及扣留劳动者证件或者档案的,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0

        行政处罚

        对介绍或者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作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用人单位或者就业服务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三)介绍或者招用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职业工作的,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1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规定,侵害其合法权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对女职工或者未成年工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2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工资以及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逾期拒不支付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六条用人单位违反有关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以及支付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报酬和相当于应付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逾期拒不支付的,按照每涉及一人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3

        行政处罚

        对滥发职业培训证书或者职业资格证书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办职业介绍、职业技能鉴定以及应当由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管辖的职业培训机构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停办,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以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定为名骗取钱财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4

        行政处罚

        对用人单位拒绝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九条第四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拒绝接受劳动和社会保障年度审查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5

        行政处罚

        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或者违反规定解除举报人劳动合同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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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九条第五项用人单位和就业服务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打击报复举报人或者违反规定条件解除举报人劳动合同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6

        行政处罚

        对招用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2002年7月30日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72号)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用人单位或者就业服务机构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予以罚款:(一)非法介绍、招用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的,限期送回原居住地,并按照每介绍一人处以一千五百元罚款,每招用一人使用一个月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处以一千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属于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7

        行政处罚

        对违反应当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和领取工资者的签字,并至少保留两年备查规定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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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工资支付规定》(2002年省政府令第23号)第三十五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规定的,由县级以上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给予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8

        行政处罚

        对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处罚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一项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伪造、变造社会保险登记证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39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从缴纳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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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二项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二)未按规定从缴费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0

        行政处罚

        对未按规定向职工公示本单位社会保险费交纳情况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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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1999年3月19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号)第十四条第三项对缴费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给予警告,并可以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规定向职工公布本单位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的。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41

        行政处罚

        对违反本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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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0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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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

        用人单位违反《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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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7年10月30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第七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未及时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手续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立案责任: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行为的投诉、举报或者监察中发现的问题,应当在七日内立案。

        2、调查责任:劳动保障监察员进行调查,检查不得少于2人,调查时应当出示行政执法证件和劳动保障监察证件。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调查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情况复杂的,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

        3、审查责任:审理案件调查报告,对案件违法事实、证据、调查取证程序、法律适用、处罚种类和幅度、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理由等方面进行审查,提出处理意见(主要证据不足时,以适当的方式补充调查)。

        4、告知责任: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应当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送达当事人,告知违法事实及其享有的陈述、申辩等权利。符合听证规定的,制作并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5、决定责任:制作《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6、送达责任:行政处罚决定书按法律规定的方式送达当事人。

        7、执行责任:依照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罚款。

        8、其他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应履行的责任。

        因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行政职责,有下列情形的,行政机关及相关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责任:

        1、实施行政处罚,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2、行政处罚显失公正的;

        3、实施行政处罚,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类、幅度的;

        4、实施行政处罚,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的;

        5、符合听证条件、行政管理相对人要求听证,应予组织听证而不组织听证的;

        6、执法人员玩忽职守,对应当予以制止和处罚的违法行为不予制止、处罚,致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遭受损害的;

        7、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实施行政处罚的;

        8、在制止以及查处违法案件中受阻,依照有关规定应当向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告而未报告的;

        9、应当依法移送追究刑事责任,而未依法移送有权机关的;

        10、在行政处罚过程中发生腐败行为的;

        11、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文件规定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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