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20日,接到保定市竞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通报涉嫌违法销售消防产品的函》〔保竞消产函字[2022]第0001号〕,其中编号SY202212816的《检验检测报告》称当事人销售的标称河北协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MFZ/ABC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所检项目中灭火剂检验(主要组分含量(质量分数)任一主要组分含量(磷酸二氢铵))项目不符合GB4351.1-2005《手提式灭火器第1部分:性能和结构要求》标准要求,依据《2022年河北省消防救援总队消防产品地方监督抽查检验方案》,判定被抽查产品不合格。经核实当事人已于2022年11月11日收到了相关检验报告(SY202212816),且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2022年12月21日,经主管局长批准,此案立案调查,由综合执法大队执法人员承办。经过对有关当事人进行询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本案事实已查清。本案办理过程中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经查:抽检不合格的MFZ/ABC5手提式干粉灭火器,是当事人2022年3月8日从河北协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购进的,数量4具,单价75元/具,后以单价100元/具的价格将4具干粉灭火器销售给保定胜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1月11日,保定市竞秀区消防救援大队将编号SY202212816的《检验检测报告》送达保定胜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后,保定胜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随即通知了当事人,11月19日,灭火器生产厂家河北协鑫消防器材有限公司将保定胜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购进的本公司全部产品进行了更换。综上,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手提式干粉灭火器货值共计400元,获利100元。 保定市世界杯365bet_365bet娱乐场投注_365bater区万安消防器材经销部行政处罚决定书.pdf
|